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中国(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
中国(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
各经销商、结算银行、交收仓库: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力建设电子商务平台
积极发展酱香酒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酱香酒交易中心联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建设中国(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以“核心企业+金融+酱香酒综合服务平台”模式,助力酱香酒产业发展。
二、重要声明
(一)酱香酒交易中心搭建酒类交易平台,各经销商的电子商务业务,均以实物交易为基础、以交收提货为目的、以服务产业为目标。酱香酒交易中心不会推出任何酒类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坚决杜绝炒作交易、虚假交易。一切以理财投资为目的的宣传,均非出自酱香酒交易中心。请各经销商注意防范风险,防止各类虚假宣传、诱导交易、恶意炒作的言行。
(二)各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合同法》、《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应当按照交易双方实名约定的订单号(合同编号)、商品规格、数量、收发货时间、交货地点等严格履行合同。
(三)对入市经销商恶意囤货炒作、扰乱市场价格等违规行为,酱香酒交易中心将按照《电子商务挂牌交易规则(暂行)》等规定予以处罚。
(四)酱香酒交易中心将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白酒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3号)要求,大力推进酱香酒上下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助力我省酱香酒行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
特此公告。
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